各有关单位及企业离退休人员:
根据上级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离退休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对2019年度的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由社保局发放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含企业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到原单位办理认证】。
二、下乡认证时间:从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具体安排如下:4月1日各农场(含建设、红峰、新时代、红阳、和平、新华);4月2日:长岐、同庆、南盛、丽岗;4月3日:良光、杨梅、笪桥、新安;4月4日:兰山、石湾、官桥、中垌;4月8日:文楼、平定、播扬、宝圩;4月9日:那务、合江、林尘、江湖。
三、认证地址:居住在化州市城区内的离退休人员到市社保局服务大厅(下郭文雅路6 0号)认证;居住在镇村的离退休人员在安排下乡认证时间当天到居住地的镇(区、街道办)大院内认证;居住在各农场的离退休人员在4月1日到居住地的农场大院内认证;居住在广东省省内的离退休人员可本人持《退休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认证;居住在广东省外的离退休人员可在其居住地社保部门认证,并将认证表格寄回化州市社保局;化州市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其亲属可到以上相关地点与社保局工作人员联系上门认证。
四、认证要求:各离退休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离退休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有关地点进行资格认证,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认证,已故的离退休人员,其亲属必须在30天内报告原单位和市社保局,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冒领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望接通知后,互相迅速转知,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咨询电话:0668-7397286、7392357
温馨提示:企业离退休职工认证时间不限于每年4-6月,全年均可以通过手机登录广东社保APP进行认证,或到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含社保委托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认证有效期为一周年,超过一周年没有进行资格认证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
化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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