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粤0982执恢24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粤0982执恢248-3号要求,下列证书无法收回,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并注销。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M2) |
不动产坐落 |
粤房字第0484735号 |
化州县不锈钢制品厂 |
房屋所有权 |
380.93 |
化州县同庆镇人民北路88号01幢 |
粤房字第0484738号 |
化州县不锈钢制品厂 |
房屋所有权 |
346.52 |
化州县同庆镇人民北路88号02幢 |
粤房字第0484740号 |
化州县不锈钢制品厂 |
房屋所有权 |
122.97 |
化州县同庆镇人民北路88号05幢 |
粤房字第1194241号 |
化州县不锈钢制品厂 |
房屋所有权 |
647.25 |
化州县同庆镇人民北路 |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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