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现提请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告市级河湖长名单(详见附表)。现将名单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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