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茂人社规[2021]3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胡土生、王树华等659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
本次办理的社保补贴期限为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补贴按照申请人缴纳社保费用的50%执行。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就业促进股,电话:0668-7331836。
附件:2020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公示.xlsx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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