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7号)有关精神,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发展民办教育,推动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拟向社会公开征招化州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高中部(公有民办)合作办学投资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办学学校名称
化州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高中部(公有民办)。
二、合作办学方式
采取共同投资、联合管理的办学方式:
(一)政府负责规划提供办学用地、教师和设备扶持,提供公共的学生运动场所。
(二)合作投资者负责校舍的建设:
1、建设教学楼、宿舍楼各二幢,建筑总面积14000M2。投资额以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为准。
2、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
(三)按照投入比例,政府与合作投资者商定分配合理的收益。投资者回收投资本息和合理收益期为20年。
三、合作投资者条件
信誉好、热心支持教育事业的企业或个人。
四、报名要求
(一)有意合作办学的企业或个人请前来面谈,或递交书面方案。
(二)公告时间: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10日。
联系部门:学校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 张惠光 陈燚
电 话: 0668-7322768
传 真: 0668-7320006
化州市第一中学
2014年5月1日
信息来源:化州市第一中学
信息编辑:化州信息网@52510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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